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认真贯彻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项规定。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本行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关联交易发生情况
本季度实际发生业务的关联交易贷款共2户2笔,金额118万元,占2023年9月底资本净额的0.07%。其中:重大关联交易0户0笔,金额0万元;一般关联交易2户2笔,金额118万元。
二、存量关联交易情况
(一)总体情况
至2023年9月底,存量关联交易贷款12户余额26905.1521万元,占2023年9月底资本净额166537.05万元的16.16%,其中:重大关联交易2户余额26500万元,一般关联交易10户余额405.1521万元。
(二)特殊情况说明
关联集团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电建工程有限公司、广东省揭阳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黄昊佳、陈志昊合计存量贷款余额26564.4444万元,占2023年9月底资本净额166537.05万元的15.95%,比上季度末下降2.42个百分点。其中,2023年6月19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(临时)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确认关联方名册的议案》,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、黄昊佳为新增关联方。“国鑫公司”与本行法人股东广东华大不锈钢有限公司同为黄树龙实际控制,“华大公司”与本行法人股东揭阳市镛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高管及股东关联,秉承审慎经营原则,与“电力公司”“电建公司”纳入同一关联集团。自然人股东黄楚辉同样与“镛汇公司”存在高管及股东关联,秉承审慎经营原则,纳入上述关联集团。
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、交易收益与损失符合本行制度规定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31日